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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施工监理(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区高****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施工监理(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包****点击查看广场C6-15A
成交金额(费率):0.3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高****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区高****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施工监理(二次),详见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具体工期以各工程施工工期为准)。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采购人批准。采购人对工期进行调整或**,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采购人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黄炜、刘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淮****点击查看工业园淮海西路25号科创大厦10楼
刘培 188****点击查看9810
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3、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A座13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150****点击查看003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淮****点击查看工业园淮海西路25号科创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刘培 188****点击查看981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A座13楼
电话:150****点击查看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0****点击查看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