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五小石弓山路校区篮球场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涡阳五小石弓山路校区篮球场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1-14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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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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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五小石弓山路校区篮球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 :随机竞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月14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公司地址:**市**县星园街道乐行路166号

投标报价:大写贰拾伍万肆仟陆佰叁拾柒元贰角(254637.20元)

公告期限: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石弓山路校区

地址:**市**县天静宫路与石弓山路交叉口西南160米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136****点击查看021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石弓山路校区

2025年1月14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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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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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12次, 占比 8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6次, 占比 4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9 次, 中标金额 785.8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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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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