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填写《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必须自行留取照片、影像资料。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承租申****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点击查看中心,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的5%,同时支付全部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可转价款、服务费)。第二期租金在租期满3个月后的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的15%,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三期租金在租期满6个月后的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的30%,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50%租金须在本年度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完毕。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剩余年度租金支付方式根据租赁合同确定。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标的物,并接受出租方监督。 4、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合理、安全使用租赁资产,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责任,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资产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整改、日常维修维护、清洁保养、消防整改等,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经营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承租标的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进行装修的,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责、解除本合同并无条件收回资产。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 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