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邦堆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达孜区邦堆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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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区邦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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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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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邦堆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区邦堆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邦堆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达发改项审字【2026】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市市级财政资金,****点击查看政府一般债券和**区本级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邦堆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区邦堆乡;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建筑装饰风貌提升工程、交安设施、城市家具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包括:沿线建筑门窗改造、外墙改造修缮美化、更新店招、公共空间铺装整治(含预留车道拓宽空间、停车位、盲道等附属设施);实施强弱电入地、布设综合灯杆、迁改公交站点,同步配套排水设施、交安设施、城市家具及标识照明系统等。

2.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市级财政资金,****点击查看政府一般债券和**区本级财政解决,已落实。

2.7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作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此时间包含在总工期内)。

2.8质量要求:

2.8.1 施工图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且施工图中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初步设计图或实施方案或其他相关文件中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8.2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2)施工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独立承担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3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点击查看公司提供成立至投标****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可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单位同时满足。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点击查看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D级的凭证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5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6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按要求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须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点击查看.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点击查看.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 9时5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点击查看.cn)。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根据《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点击查看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自治****点击查看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6本项目执行****点击查看**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4]215号)的规定要求

8.7本项目执行****点击查看**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8.8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开标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区邦堆乡

联系人:罗先生 177****点击查看7464(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海亮天城2栋2单元102室

联系人:孙先生 181****点击查看8008(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方式:0891-****点击查看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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