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根据《****点击查看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点击查看**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经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市****点击查看公司等232户企业、**市梅****点击查看**社等240****点击查看**社还未年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我局已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点击查看**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将上述逾期未年报企业、****点击查看**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逾期未年报公示的企业、****点击查看**社,我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现敦促上述逾期未年报企业、****点击查看**社在2025年7月31日前补报并公示2024年度报告,同时向****点击查看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