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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业务用房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审社【2021】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医院,代建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暂估价-黏滞阻尼器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五桥园天星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点击查看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由医疗综合楼、汇流排机房、垃圾房、污水处理池、附属景观组成。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80173.8㎡,总建筑面积为143827.91㎡。其中:医疗综合楼主要包含土建、安装、内装及幕墙工程,建筑面积143616.55㎡,高68.8m;汇流排机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7.71㎡,地上1层,高5.4m;垃圾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3.65㎡,地上1层,高7.2m;污水处理池框架结构,地下1层,基地面积230㎡。本次招标为****点击查看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采购黏滞阻尼器308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29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点击查看医院门诊及住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暂估价-黏滞阻尼器)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不含预埋件)、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第三方检测、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经开区五桥园天星片区。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在接到招标人下达的当批次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点击查看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区王牌路1108号 | 地址: | **市**区陈家坝街道玉龙路776号20-2 |
联系人: | 万维齐 | 联系人: | 唐波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0****点击查看6263 | 联系电话: | 152****点击查看6777、023-****点击查看568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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